河北马铃薯状况
 
摘 要:分析了河北省高寒作物研究所建所以来马铃薯育种现状和实践,马铃薯产业对推动社会进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做出的贡献。同时提出探讨马铃薯商业育种方向,以期进一步提高马铃薯育种质量,适应市场商业化发展的需求。
关键词:马铃薯;育种;商业化;探讨
河北省的冀西北高原雨热同季,气候凉爽,海拔高,风速和昼夜温差大,感染马铃薯病毒病的毒源少,适宜马铃薯生产和高新技术在马铃薯育种业的应用与开发,50年代初建所以来,河北省马铃薯的育种现状大致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l 河北省马铃薯种发展过程
1.1温饱型育种
60年初至70年代中期为温饱型育种阶段。当时从社会需求和解决人民生活温饱出发,开展了高产、抗病、鲜食性好的马铃薯新品种选育。由于育种技术、生态环境和种质源稀缺等因素的限制,育种者制定育种目标时只求获得高产抗病的后代群体,在配制组合上模式单一,均采用的是四体育种材料一次有性杂交,多次场圃轮回选择的系谱法育种,从育成的10多个品种(系)分析看出母本为高产基因型,如多个品种的母本均采用波友l号,而父本多为抗晚疫病性好的材料小叶子、燕子,选出了一批符合当时人民生活需求,以虎头、跃进、丰收白、坝薯8号、9号、10号为代表的新品种投入生产,对推动社会进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做出了贡献。虎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坝薯10号获河北省科技博览会金奖。但这些品种的共同点是血缘关系较近,芽眉大而芽眼深,薯形不规则,结薯不集中。
1.2 种质资源的研究创新利用和优质基因群体的不断扩增
“六五”以来,河北省高寒作物研究所参加了国家种质资源筛选创新攻关项目,不但丰富了我所的马铃薯种质资源,而且极大地推动了育种向不同专用型育种的转变。河北省高寒作物研究所马铃薯育种水平提高,还得益于80年代初由国际马铃薯中心引入的137份种质资源和自行创新的一批资源材料,这些种质资源材料为今后开展并深化商业化育种奠定了良好基础。
1.3 抗病毒、倍性操作育种
“九五”期间,河北省高寒作物研究所与国际马铃薯中心,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合作,相继开展了抗PLRV育种以及利用孤雌生殖诱导马铃薯双单倍体技术的倍性操作育种,选出了一批优异后代材料。
利用孤雌生殖诱导获得双单倍体材料的方法创新骨干“桥梁”亲本。采用综合一分解-创新-选择的遗传倍性操作模式,把有益的目标性状通过骨干“桥梁”亲本转到四体栽培种中。1996年,在选种场圃生育期间评定选出10份抗性优良、干物质含量在25%~27%之间、薯形外观整齐、单株生产力达589g以上的优良材料(中薯2号×93002—8—2)—6、—26、—42和(79—6-19×93002—4—1)、—4等。
1.4 抗旱育种和高淀粉材料筛选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
1996年以来,河北省高寒作物研究所、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山西省农科院高寒作物研究所、内蒙乌盟农科所等由国际马铃薯中心统一供种,统一试验方案,采用全封闭式的抗旱性育种试验。通过3年定点跟踪调查和多点联合试验,进行抗旱性和产量评价,选出抗旱耐瘠薄、产量水平年间变幅不大、淡黄皮淡黄肉、薯形扁元、淀粉含量为18%的晚熟品系97—23—l,该品系的最高旱平坡地产量水平为28980.9kg/hm2,并已参加张家口市旱地马铃薯品种区域试验,已具备审定条件并进入示范推广阶段。
由国际马铃薯中心提供的高淀粉材料中,以坝薯10号为对照,经引种观察和淀粉产量评价,选出淀粉含量在15.9%~17%的材料4份,18%的高淀粉材料4份,最高淀粉含量可达到23.3%,其中:396126.27为23.3%、396137.6为20.6%、396154.9为19.0%。上述育种工作的进展和不同类型材料在后代场圃的不断扩增,在提高我所马铃薯育种水平的同时,也为承担国家“863计划”,开展马铃薯倍性育种奠下了良好的种质基础。
2 河北省马铃薯商业化育种方向的探讨
2.1 育种目标定位责任到人合同制管理
育种目标的准确到位和如期实现乃至新品种审定到投入生产,在这个漫长的阶段性中,育种人员的素质和艰辛的劳作是第一位的。常规育种的场圃设置应分为初级圃、中级圃和高级圃的三圃制,,课题主持人应实行并做到项目计划合同执行“三审制”,即审查组合配置后,双亲材料对后代遗传获得优良基因重组的可行性;审查育种资金和项目分解后的合同执行情况;审查升圃材料的理由和汰除材料的依据。课题主持人员负总责,跟踪实施项目运行全过程,项目分解责任到人后,然后用合同制的形式进行目标管理和合同约束到每个执行人,层层严密把关负重加压,各行其位,各尽其责,不但能充分调动育种人员的积极性,而且把每个育种人员的新举措、新思路和采用的技术路线方法手段互为一体集思广义。如每个育种人员进入年度项目实施中期,也就是马铃薯进人生殖生长和营养生长的最高峰值期,执行人向项目主持人进行育种实践按合同执行述职,项目主持人向课题主持人汇总述职所辖场圃的执行效果。然后课题主持人集中全体育种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实地优异材料和苗头好的优秀材料给予肯定和评价,对执行合同的内容,根据育种人员的年度试验总结给予百分制暗箱操作考核,载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品种审定和成果申报人员名次排列的依据。这样可使每个育种人员人人肩上有指标,运作程序还可受到合同制约束和规范,让他们感到本人责任重大,因一人失误就会影响全局的成败。
2.2 采取短平快[引)育种相结台的路径
培育自有的、珍惜外引的,实行短平快(袖珍式)的育种路径,也可加快提高马铃薯育种质量,起到桥梁过渡作用,特别是国外优秀的定性品种和半成品材料直接和间接运用可缩短育种周期,很快服务于生产,如我所经审(认)定并在生产上推广应用面积较大、适宜商品薯生产的“冀张薯3号、5号”和认定品种“大西洋”就是通过国际马铃薯中心为媒介引进我所,首先进人引种鉴定观察圃,再进行区域适应性、生产力和经济性状鉴定,又经组织培养技术后筛选鉴定服务于生产、作为一种商业化育种手段,拉动了社会进步又促进了跨区域的马铃薯商业联动开发。
2.3 育种者追求利润最大化
在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商业化市场经济的今天,社会需求和人民生活水平趋于多元化,不仅给育种者提出了新的育种课题和选育立项指标,而且育种者应随着市场商业变化也必须必然追求育种利润最大化,把品种作为一种商品来提高育种者的自身价值;由计划经济的无偿或廉价供给,变市场经济的顺应市场价或高于市场价几倍时有偿供给,品种或优异材料愈珍贵,种质质量愈高,它自身创造的价值就愈高,带给育种者的经济实惠也就应该愈大,由利润最大化去驱动育种工作者的积极性。
2.4 育种者的台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00年7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育种工作者应享有育种权、繁殖使用权和申请品种保护权,但育种工作者对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应负有责任和义务,新育品种一经审定就应视为一种商业产品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它人或单位不得侵犯育种者的切身利益。
2.5 育种应挂靠国内大型加工企业、公司和经济发达的地区,兼顾当地社会生产力发展
随着国内马铃薯加工业的逢勃兴起,育种应紧密围绕和挂靠国内大型企业或公司,对繁荣育种产业,攀升马铃薯育种水平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难得的机遇,首先企业和公司的流动经费充裕,信誉度较高,公司或企业采用合同制形式固定期限向育种单位提出本公司所需马铃薯的育种指标,而育种单位应紧扣育种指标进行种质创新和单一服务模式开展面向企业育种,企业应向育种单位投人一定比例的育种启动资金,实行企业投入面向育种、育种服务企业的商业化育种探讨。
过去,由于计划经济的约束,以往的育种在制定育种目标和修饰育种性状只结合当地生产立地条件开展。现在,根据现行国情和市场大农业发展趋势,育种应面向全国兼顾当地,特别是强化选育不同用途、不同熟期、不同品质含量的品种,瞄准和服务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用商业化的手段采取北薯南用,南资北调方式拉动和加快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
3 建议
在种质资源创新的同时,确保现各育种单位的优质种质资源不断层,实现全国马铃薯种质资源共创共享,国家应集中财力在马铃薯产业链中办成1~2件大事,在具有一定育种基础的单位和马铃薯育种前辈集中、育种保种经验丰富的地区,建立1~2个高标准近似国际马铃薯研究中心的种质资源保存中心,以网络的形式随时向国内育种单位通报资源创新研究利用进展情况,以及名特优资源材料的主要特征特性和经济性状适应范围等,并进行短期马铃薯育种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流通、资源共享、有偿共给的办法以期形成马铃薯育种集团化、推进产品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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